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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业男假扮女同志强奸案 被告辩称用阳具磨对方阴部 「以为佢话舒服就系同意」
2021/10/04 - 19:156.8k
立场报道
年约 30 岁无业男子涉假扮女同志,自称名叫 Jan,相约女子到酒店玩性虐期间,涉强奸对方,案件今(4 日)续审。被告自辩时表示,自己用阳具磨擦对方阴部时,「我以为佢话舒服就系同意(性交)」,对事主的反应感愕然,又强调自己没刻意隐瞒男性身分,因自己没化妆穿裙、有男人脚毛等,而 X 亦应在过程间感受到他有勃起及男人须根。
被告今早自辩时又指,他登入Butterfly 等女同志交友 App 时,没有留意有关程序专属女同志使用。至于事主 X 曾称呼他「姐姐」而他并无否认,他解释没否认,因当时「覆唔切」。(见另稿)
被告:插入时对 X 问「咩嚟㗎」感奇怪
被告今午继续自辩,忆述当日事情经过。他指当日下午 3 时许,X 先抵达酒店并取房,而被告在抵达前,着 X 不要关上房门;被告解释这是性情趣的一种。
被告到达酒店房间时,房门一如他所要求仅半掩,推门进入后,看到 X 全祼睡在床上自慰。他走到床边与 X 对望,指房间内的灯光足够让双方看清楚对方 。被告其后分别用手及鞭,鞭打 X 的臀部,以确认对方是否喜欢性虐,又曾经燃点低温爉,滴在 X 的背及臀部。被告之后带 X 到浴室冲身,整个过程两人不发一言。
两人随后返回床上,被告撑卧在 X 的身旁继续抚摸她,并脱下长裤,只剩「孖烟囱」。他在床上撑卧着摸了 X 一会后,便将阳具从裤管掏出,将之磨擦 X 的阴部数分钟,问 X :「舒唔舒服?」X 回答「舒服」后,被告形容「就进入咗佢嘅身体」。
惟被告缓慢抽插数下,再问 X 是否舒服时,X 问「咩嚟㗎?」被告称当时没有回答,「我就好奇怪,仲可以喺啲咩,我心入面咁谂,而当时我已经实时停止晒我嘅动作」。 X 之后尝试推开被告,被告称「当时意识到我系咪整痛佢,定系我冇戴(安全)套,所以我就离开咗佢嘅身体」。
X 随即向被告说「乜你男人嚟㗎?仲要冇戴套」,并立即下床穿回衣服,期间向被告称自己在电讯公司工作,可找到被告,又称会找律师朋友告他。被告称当时感到愕然,未及反应,一直没有回答,直到 X 临离开前他才说了一句「使唔使咁呀」, X 没有理会他。
被告辩称以为同意性交
被告表示,当日没准备安全套,「一嚟我未必次次用,二嚟如果有需要,会去酒店柜台攞」。他又称当日无打算问 X 须否用,「因为当时用阳具磨擦佢,佢都冇特别大反应,所以我认为就算我唔用,佢都唔会特别大反对」。
被告又解释自己为何没有脱去上衣,称「 一嚟前半部分,我都系对佢性虐待,系唔需要除衫,二嚟佢当时皮肤情况,有少少……红疹呀、粒粒呀,咁当时我就唔系太想(与 X 有)肉贴肉嘅感觉」。
被告称,与 X 玩毕性虐后,双方都没有离开的意念,「返翻上张床嘅时候,佢望住我,我觉得佢嘅眼神系想有更进一步,所以我就有呢个念头(与 X 性交)」,并指自己用阳具磨擦 X 时,「我以为佢话舒服就系同意(性交)」。
被告强调,自己无刻意隐瞒男性身分,例如曾多番问 X 「想唔想我屌插佢呀,屌佢呀,佢全部都答应」,又称过程期间自己没化妆穿裙,有足够时间让 X 看清楚他的脸,而且 X 应感受到他有勃起的生理反应、亲吻时可感受到他的须根,及看到他有脚毛等。
案件明续,被告将接受控方盘问。
被告曾子豪(30 岁,报称无业),被控一项强奸及一项非礼罪,指他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于观塘一间酒店房间内强奸及非礼 X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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