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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骨
土葬满6年 遗属8.30前要执骨 倘逾期政府代为火化
08月13日(五)
20:50更新15:01建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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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今日(13日)在宪报刊登命令公告,通知市民须移走及处置6个公众坟场、安葬不少于6年的先人遗骸,受影响的6个坟场分别为和合石坟场、长洲坟场、大屿山大澳坟场和礼智园坟场的棺葬墓段;罗湖沙岭坟场T段;沙岭金塔坟场的政府金塔墓段及钻石山无人认领金塔段。
市民如欲自行安排检掘及处置其先人遗骸,须于本月30日或之前向食环署坟场及火葬场办事处提出申请,地址为九龙红磡畅行道6号地下高层,如未按上述方法处理,下葬于上述坟场的遗骸会先在政府火葬场火化,骨灰将安葬于罗湖沙岭金塔坟场或食环署署长指定的其他坟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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