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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文章]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院长被美女护师同事割头
原标题: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院长被美女护师同事割头,凶手从20楼跳下
有媒体人爆料,11月8日,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院长、主任医师、博士生导师刘天戟(男,47岁)被该院护理部副主任、主任护师庞灵(女,47岁)用迷药迷晕后,砍下头颅。随后,庞灵从20楼跳下。知情网友称,起因是两人都已离婚,刘天戟却不娶庞灵了,喜欢上另一个新来的医生。
中日联谊医院作为吉林省有名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,发生这样的恶性刑事事件实在令人震惊。被害人刘天戟工作能力突出,群众基础好,去年被评为“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”和“全国优秀共产党员”。而凶手庞灵,从医26年,工作经验丰富,是吉林省医德标兵。
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了故意杀人罪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庞灵将刘天戟杀死,非法剥夺了刘天戟的生命,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,构成故意杀人罪。
虽然由婚恋感情纠纷引起的,与发生在社会上的其他故意杀人案件有所区别,法院在审判时一般会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罚。但是,本中庞灵的作案手段十分残忍,犯罪情节十分恶劣,要被判处死刑。
庞灵畏罪自杀,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因此,被害人的近亲属(夫或妻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)无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。但仍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,以庞灵的第一顺位继承人(父母、子女)作为被告,要求被告在继承庞灵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,赔偿丧葬费等损失。
一对同龄的苦命鸳鸯!悲欢离合,一时过错,这个冬天有点冷,愿往世长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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